2007年3月12日 星期一

對美軍購應予以正視



自美國駐台代表楊甦棣為軍購案召開記者會並說出重話以後,軍購問題再次搬上檯面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

這次的軍購案實有賴於現任的小布希總統對台灣友善,才願意將台灣過去一直要求卻不可得的武器開放讓台灣採購,而在協商後所擬出來的武器清單確實也是台灣自我防衛上所迫切需要的。但是很不幸的,這項重要的軍事採購案,卻在國內政黨的鬥爭中,被過份泛政治化,成了政黨惡鬥下的犧牲品。

根據在野黨的說法,這次的軍購案是所謂的“凱子軍購”,並指稱部份人士是為特定軍火商護航,更提出許多似是而非的說法,混淆人民的視聽。

其實只要對軍事方面稍有留意的人就知道,世界上任何國家如果想要跟美國購買軍事用品,可以透過美國政府的「對外軍售」FMS (Foreign Military Sales)機制,或在美國政府的同意下經由商購的管道,採購其所需的軍事用品。

透過FMS這一個政府對政府之間的機制,所有想要向美國購買軍事用品的國家都可以提出採購的要求,再經過美國政府及軍方的專案評估,才決定是否願意出售。

如果美國政府同意該項軍售案,將會授權軍方於下一年度向廠商採購該項軍事用品,然後再轉交給買方。如此一來,所有購買國所拿到的都是和美國軍方一樣的價格,而軍方只酌收精算出來的管理費用而已。

因此,不管是台灣或是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家,只要是想用軍購的方式跟美國購買軍事用品,就得經過這套機制。而透過這套機制,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在這些買賣中殺價,但也不會被當冤大頭般的胡亂哄抬價格,更避免了佣金與回扣的問題。

而近來新聞上報導關於L3以及洛馬兩間公司所提供的P3C反潛機的價差問題,其實就是軍購與商購上的差別。如果台灣向洛馬購買P3C,那就是屬於向美國軍購的一環,而如果向L3購買則將由軍購變成商購。

台灣過去由於武器取得不易,曾經以商購的方式購買到部份武器。雖然商購武器的價格在開頭時可能較為便宜,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透過政府間的軍購所取得的武器,不管在後勤保障及雙方協調上都優於商購武器。而台灣在軍品武器與美軍同質化高的情況下,以軍購的方式購買武器顯然對台灣較有保障。

對台灣而言,向美國購買這些武器,為的必然是保障國家安全與選擇未來的權利,而小布希總統即將任滿,下一任的美國總統是否仍願意讓台灣透過正式管道軍購仍是未定之數。如果台灣希望能夠繼續維持目前自由自主的生活方式,實應接受楊甦棣的建議,儘快通過軍購預算,不要為了政治目的而犧牲掉台灣的前途。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