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2日 星期一

如何善意回應中國的「反分裂法」?

最近為了中共通過了號稱對台動武授權法的「反分裂法」,台灣各界甚至於全世界都紛紛的群起反對,因為這條法律無非給台灣海峽這個世界關注的戰爭熱點投下了一顆不定時炸彈,沒有人知道在中國共產黨專長的「辯證法」下,何時會是執行這個法律的臨界點!   

中國是個很有趣的國家,它們每次對台灣做出任何動作都可以說成是做給美國人看的! 所以,瞄準台灣的七百多顆飛彈是瞄給美國人看的!對台灣試射飛彈是射給美國人看的! 那為什麼不說千島湖事件是殺給美國觀光客看的?為什麼SARS不說是為了要給美國人看原來中國也是有發展細菌武器的的能力呢?   

照這種有中國特色的邏輯的話,那是不是說陳進興也可以說他強暴那些女孩子也是為了給警察點顏色瞧瞧啊?   

中國只敢對比它弱小的鄰居嗆聲而已,對於他們的死敵,不管是美國帝國主義,還是俄羅斯夷、英吉利夷、法蘭西夷,甚至於有國仇家恨的小日本,吭都不敢吭一聲!只敢對他們號稱是骨肉同胞的台灣同胞們射飛彈恐嚇而已!   

說實話,在得知美國資本主義的主要象徵「世貿中心」是被阿拉伯人給炸掉的時候,他們能知道我有多痛心嗎?這麼英雄的事竟然不是由中國人先幹出來的!而是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枉費中共咒罵美國罵了幾十年,竟然沒有人家阿拉伯人有勇氣,敢做些驚天動地的事情出來!難怪要被人家看成紙老虎!   

不過由於中國實在離台灣太近,而他們不敢對老美做的事情都可以在「做給美國人看的」的名義下,拿台灣來洩忿!   

所以,在這種情形下,台灣人必需要以智慧來與中共周旋,以最大的力量爭取兩岸間和平關係,在可能的範圍內與中共答成某種默契。   

要想辦法跟中共達成默契的話,就必需照中共的邏輯思考來應對。如果要瞭解中共的思考邏輯的話,就不得不從他們的偉大領袖老毛那邊找答案了!   

兩岸間最後一次的正式衝突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八二三炮戰」了!那場雙方大規模的“打炮行動”(大陸用語)在老美的干預之下,最後是由老毛借用彭德懷的名義,發表了一篇文告後,草草收場。   

根據中共的說法,當時炮戰之所以草草收場,是為了怕老蔣在美國人的壓力下被迫放棄金馬兩島,完全切斷跟大陸聯繫,所以特地留下來當「臍帶」用的!   

若我們今天繼續照這種邏輯繼續思考下去的話,兩岸間如果要保持善意互動的話,就要謹記兩點:第一、維持對一個中國的堅持,不可以亂切斷「臍帶」;第二、要有相應的動作,讓老共知道台灣這邊已經接收到他們打來的pass了。   

因此,為了兩岸間的長久和平,台灣必需要拿出與對岸有高度默契的做法,而最好的方法莫過於趕緊制定「反攻大陸法」!   

「反攻大陸法」的構想是根據過去五十年來大陸跟台灣雙方互動的默契演化出來的!因為過去五十多年來,台灣跟大陸在「反攻大陸 Vs 解放台灣」的狀態下一直相安無事,而自從台灣單方面廢除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不再稱對岸為共匪,也不再認為中共是叛亂組織後,兩岸關係才漸行漸遠!因此,為了要回復與對岸的默契,台灣方面應該儘快訂定該法以維持立與中國的長久和平關係。   

至於「反攻大陸法」的內容,小子不才,先草擬幾條,希望各位能人志士也能共襄盛舉,不吝賜教。

第一條, 為了善意回應中共所訂定之「反分裂國家法」,特制定「反攻大陸法」。

第二條, 中華民國(以下稱為台灣)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為大陸或匪區)都必需堅持自己代表整個中國。

第三條, 兩岸依建國的先後分為老子中國及兒子中國(一個是1911年成立的,一個是1949年,那個是老子那個是兒子很清楚吧!)。

第四條, 反攻大陸解救大陸同胞是所有台灣人民的神聖使命,但不得有差別待遇(許多大陸台商都只用刺槍術解救大陸的女同胞而已!)。

依此類推,「反攻大陸法」還有許多可以加以充實的內容,本人只是先在此拋磚引玉,希望有志人士們能夠共襄盛舉以為萬世開太平!   

不過無論「反攻大陸法」的內文有幾條,最後一條的內容應該如下: 最後一條,如果大陸拒絕讓台灣反攻的話,台灣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宣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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