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大陸觀光客與台灣國賠



據傳在此次梅姬颱風造成的蘇花公路坍方意外中不幸罹難的大陸觀光客將可向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申請國賠。

這個話題不可避免的在台灣政壇引起爭議,而吳揆更表示,依照「兩岸關係條例」,陸客並未排除在國賠法適用範圍之外。

但筆者認為依目前的情況而言,台灣政府應該明確的將大陸觀光客排除在國賠法的適用範圍之外,以避免對罹難者造成二度傷害並損及馬總統好不容易建立的兩岸關係。

因為根據中國方面所發表的白皮書明確指出:「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國際上唯一合法代表」。以此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理上消滅並繼承了前中華民國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並為其宣稱的「全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

因此,如果此次意外中罹難的大陸觀光客家屬因一念之差誤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國賠的話,可能會使該批家屬在中國國內被扣上支持台灣獨立或製造兩個中國的帽子!以致招受到無謂的政治傷害。

這也可能讓中方誤以為馬政府利用此次意外事件在搞小動作,故意藉此事件凸顯兩岸互不承認的主權荒謬。

兩岸的領導人都應該避免再次重蹈2002時「一九一三年中國政府百分之五重建黃金融資」事件的覆轍,使得好不容易回暖的兩岸關係因為此次的意外事件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2002時,約340個美國家庭透過「美國債權人基金會」設法討回於1913年發行的「一九一三年中國政府百分之五重建黃金融資」(Chinese Government Five Percent Reorganization Gold Loan of 1913)債權。

而這筆已累計逾一千兩百五十億美元的債務卻遭到聲稱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拒絕償還!當時中國駐美的外交官更公開表示:「這個債不是我們的政府發行的,是台灣的政府發行的,中國政府沒有責任償還。」

這種做法與說法使得當時國際上對到底誰才是代表中國的唯一政府感到困惑,也讓中共在「一個中國」的主張上自打嘴巴,讓自己落入的一個尷尬的情況。

因此,為避免兩岸關係因這起道路坍方意外造成損害,也避免這些罹難者家屬在不自覺中受到二度傷害,台灣政府應該迅速並確切的拒絕讓大陸觀光客在台灣申請國賠為宜。

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澳洲新政局


八月二十一日的澳洲國會選舉可以說是自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最讓人感到意外的一次大選。

讓人意外之處有二,第一是這次的大選是自1940年以來第一次出現的僵局國會;第二則是這次的選舉結果可能使得現任的工黨政府成為澳洲政治史上罕見的「一屆政府」(One term government)。

這種令人意外的選舉結果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由於澳洲人民對兩大主流政黨的信任不足;第二則是反對黨的復甦速度快過預期。

一如許多成熟的民主國家,澳洲人民對現行的民主政制視為理所當然之事,對參與政治的熱情相對偏低,更有許多對政治缺乏興趣的選民對工黨及聯盟黨這兩大主流政黨感到反感。既認為這一左一右兩大黨的政策都大同小異,也對雙方之間的互相攻訐感到厭惡。

因此,許多選票紛紛投向了主要以環保政策為訴求,並強調對兩大黨進行制衡的綠黨。而一向以參議院為舞台的綠黨這次更破天荒贏得了一個眾議院席次。

這個結果除了反應出有一定比例的選民對兩大黨失望外,更對同在政治光譜左邊的工黨造成了莫大的威脅。

而綠黨雖然在這次的國會選舉中創紀錄的首次在眾議院中拿下一個席次,但以目前的選舉結果來看,將決定由那一黨來籌組少數政府的決定權將會是握在四位無黨籍眾議員當選人的手上。

有趣的是,這四位無黨籍的眾議員當選人都是自保守黨聯盟中脫黨自行參選而當選的。因此,這四位當選人雖然與聯盟黨的政治屬性都屬於右派,但之前脫黨參選的原因現在可能會成為合作的阻力。

這次的選舉結果可能需要等上一個星期的時間,等約八萬張的預先投票和郵寄選票計票結束後才能確定兩大黨在眾議院的席次分配。而選舉結果如此接近也可歸功於反對黨領袖艾伯特(Tony Abbott)的領導能力。

澳洲人民一向對剛執政的第一屆政府給予較為寬容的支持,而通常第一屆政府也往往充滿新的氣象。相對的,甫經歷敗選的新在野黨往往需要一段時間在內鬥中重新找出自己的新核心價值及敗選責任的歸屬。而這時期的領導人除了努力為黨止血之外,鮮少有能力能在政治上大舉反攻,進而在下屆選舉中重新奪回政權。

然而去年底才成為反對黨領袖的艾伯特,卻在短短的時間內完成不可能的任務!將原本聲勢如日中天的工黨政府一步步的逼入死角,直到在大選中得票率及席次皆少於反對黨。

雖然目前選舉結果仍不明朗,但可以預見的,一個氣勢如日東升的聯盟黨和一個失血甚重的工黨看守政府,誰能順利組成下屆政府在在考驗著政黨領袖的能力與智慧。而就算能在如此不穩定的政治環境中組成政府,實在也無法確定對該政黨在未來三年的任期中究竟是福還是禍。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陸克文的興與衰 (蘋果日報 20100625 )




在2007年底,時任澳洲工黨黨魁的陸克文(Kevin Rudd)挾其動人的口號以及澳洲人民對世代交替的期待,大敗執政11年並且政績斐然的自由黨國家黨聯盟政府,在大選中贏得政權。工黨候選人更在該次選舉中奪得當時總理霍華德的眾議院議席,讓霍華德成為澳洲歷史上第二位在大選中失去議席的現任總理。


當時的陸克文意氣風發,澳洲乃至於世界上各大媒體紛紛爭相報導,澳洲媒體更形容陸克文「寫下歷史的新頁」。

但就在他第一屆任期尚未結束之前,卻又再次寫下澳洲歷史的新頁。這位曾經擁有二次大戰以來最高聲望的總理在年底大選前夕由於民調急轉直下而遭到黨團拋棄,被其副手吉拉德(Julia Gillard)取而代之!

陸克文在短短不到3年的時間內,由澳洲歷史上聲望最高的總理到今天因民調探底而被工黨黨團棄之如敝屣,主要肇因於他的人格特質:退縮、傲慢與多疑。

陸克文在擔任澳洲總理後由於妥善處理全球金融危機、簽署京都議定書、代表政府向澳洲原住民「遭侵佔的一代」道歉,在在贏得人民對他的支持,也讓他的聲望居高不下。而針對全球溫室效應的碳排放交易方案,更讓他贏得飽受全球暖化災難之苦的澳洲人民不分左右的支持。

然而在他形容為「我們這個時代最大的道德挑戰」的碳排放交易案兩度被澳洲參議院否決後,他並沒有勇氣依仗民氣解散澳洲國會,就該議題為主軸來進行大選,而是決定將之束之高閣,等2013年以後再另行處理!

這種行徑讓許多原本支持他的澳洲人民「看破手腳」,赫然發現他原本表現得慷慨激昂的環保議題,只是用來爭取選票的工具而已。而當這個議題開始影響到他的政治利益時,他就從他的立場退縮了!

由於碳排放交易案重創他的道德形象,並讓人質疑他的執政能力,使得他急於在經濟議題上扳回一城。

然而為了證明他在經濟管理上的能力並填補聯邦預算上的赤字,陸克文在沒有充分諮詢相關產業之前,就逕自宣布將開徵高達40%的能源高利稅。

由於此舉在事前並未和產業界進行諮商,因此在推出後遭到礦業界大力反彈,並集資在媒體上刊登廣告強調該能源稅對澳洲出口及工作機會的嚴重傷害,而廣告播出後陸克文及其工黨政府的民調持續探底並已落後於反對黨。

但陸克文卻在面臨包括自己工黨政府成員的反對時,不但拒絕妥協更強調將硬幹到底。這種傲慢的態度讓工黨內部原本支持他的派系紛紛轉移轉向,希望副總理吉拉德能取而代之。

而吉拉德原本沒有意願挑戰陸克文的領導地位,她一直向媒體表示她會善盡忠誠的副手的角色,直到媒體披露總理辦公室洩露的文件中質疑她的忠誠度後,她才憤而決定接受黨內同志的遊說將陸克文取而代之。

陸克文在短短不到3年的時間內盛極而衰,所呈現的不光是一個形象牌政治人物的興衰而已,這個例子將成為檢驗現代民主國家領導人領導能力的新標竿。

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台灣社會的泛道德主義


甫辭職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個人意識形態公然拒絕執行她的職責,並以個人主觀道德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此舉除了凸顯出她對這個國家首席法務首長職位的不適任外,卻也反應出台灣社會「泛道德主義」的瀰漫,以及其對建立真正法治社會的負面影響。

台灣政壇上往往充滿著一股強烈的「泛道德主義」氣息。許多政治人物將應該加以理性討論的議題,以非是即非的二分法將之貼上道德vs不道德的標籤。不但常常罔顧了法律上的程序正義,更為了自我道德感覺良好而形成了社會上的衝突根源。

從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廢娼案;到「曾文惠美金託運誹謗案」中,法官黃程暉在判決中以「族群和諧」為由,做出雙方皆無罪的特異判決;乃至於今天王清峰拒絕執行死刑等行為,在在顯示出台灣在步入法治化社會的過程中所面臨的道德權威主義陰影。

台灣社會現存的道德權威主義其實是過去威權體制殘留下來的遺毒。明顯的症狀是:政界或社會上有力量的人透過他們的法律心證、行政裁量權或透過媒體的操作,將民生或法律議題泛道德化,並將自己的道德觀點強加於上!

這些行為嚴重的混淆法律精神,並讓台灣長期迴盪在法治與人治之間,造成社會法律共識的混亂。

法律為社會道德的最低標準,而破壞此一底線的人應受法律制裁。這是現代法治社會之基本概念,也是社會能集體接受之共識。因此,死刑之存廢固然有討論的空間,但現行之法律已匯集社會所有群體之共識,應予以執行,不應以個人之道德觀凌駕於法律之上而枉顧法律上的程序正義。

王清峰在法務部長任內拒絕執行死刑,並以「要我殺人,我真的做不到」等用語,將其行為道德化。表面上似乎充滿著悲天憫人的情懷,但卻忽略了法治社會中「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固然有部份民間團體呼籲廢除死刑並表示這是當前的國際潮流,更將廢除死刑與人權綁在一起。殊不知即使在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也都有民間團體乃至於國會議員要求恢復死刑,以加強嚇阻許多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並要求在考慮加害人的人權之前,更應該先考慮到那些被害人的人權。

以台灣的現況而言,廢除死刑與否尚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但在社會達成集體共識乃至於修法之前,每個人都應當遵守現行法律所付予的權利及義務,特別是在社會上具有指標性及影響力的人物如法務部部長者,更應該以身作則,堅持依法行政,以導正台灣社會理盲又濫情的現象。